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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 不分類 | 2014-08-25 15:05:11

雲之鄉冠名獎學金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雲林同鄉文教基金會

申請條件:

一.凡雲林籍之鄉親子弟(父母親或孩子憑身分證「P」字號認定),就讀公私立
國中及高中職(含五專) 一年級在學學生(註:103 學年度升二年級生),品
學兼優或家境清寒者。

二.申請學生成績條件(請見http://www.yunlintcef.org.tw/news_detail_013.html)
1.菁英學生組
(1)學業成績總平均 85 分以上,且無任何一學科 70 分以下。
(2)操行成績 80 分以上,體育成績 70 分以上。
2.清寒學生組
(1)學業成績:【國中生】總平均 65 分以上,【高中職生】總
平均 60 分以上。
(2)操行成績 80 分以上,體育成績 70 分以上。

首次申請:申請時,應檢具下列證明表件,若有表件未齊全者,本會將視為無
效件處理。
1.【雲之鄉】獎助學金申請表(「菁英學生組」如附表一,「清寒學生組」如
附表二,並應浮貼 2 吋半身近照 1 張)。
2.身分證及戶口名簿影本(左下角應註記『本影本內容與正本相符』並蓋私章)。
3.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須加蓋學校證明章戳)。
4.應檢具成績單:
 高中職(含五專)一年級生:就讀之高中職上學期成績單。
5.申請「清寒學生組」獎助學金者應檢附政府核定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
明文件(由村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無效),申請「菁英學生組」獎助學金者,
本項得免附。
6.特殊證明文件:家庭成員持有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或醫療診斷證明書
影本(左下角應註記『本影本內容與正本相符』並蓋私章)。

續領申請:
1.獲頒獎助者,應於每年九月底前,將前兩學期之成績資料,逕寄本會秘書處
彙整,再提送董監事會議審核是否合於續予核發資格條件。
2.若受獎助學生之學業及操行成績異常而未達續領條件者,則取消該生受頒獎
助學金資格,賸餘獎助學金歸還基金會。

校內收件期限:103年9月12日(請同學把握時間於期限內完成申請)

 

 

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主辦單位:嘉義市政府

申請資格:

一、設籍嘉義市六個月以上之居民,其子女無論就學本市或外縣市之公私立中

等以上學校(不包括補習學校、進修學校、夜間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及在    職專班),家境確係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下列標準,而未享受其他公費或獎助金  補助者均得自一年級下學期起申請獎助。

二、高中、高職組及大專組(不含研究所):

(一)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

(二)操行成績(德育或綜合表現)八十分以上或未有曠課或記過之紀錄。

獎學金額每學期每名:

高中、高職組:新臺幣三千元。(二十名)

校內收件期限:103年10月3日(請同學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需檢附文件:

一、申請書一份(如附表),並由學校核章。

二、原肄業學校前學期成績證明書。

三、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低收入戶者,應檢附低收入戶證明書。

請詳見http://www.cy.edu.tw/client/NewsDetail.php?REFDOCTYPID=0kwfcwx452kfx33a&REFDOCID=0nahx5odot9yai8b&MBRIFOTYPID=0kxo4qytb6icajy2&Page_Num=1

 

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主辦單位:嘉義市政府

申請資格:

一、設籍嘉義市六個月以上之居民,其子女無論就學本市或外縣市之公私立中

等以上學校(不包括補習學校、進修學校、夜間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及在職專班),家境確係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下列標準,而未享受其他公費或獎助補助者均得自一年級下學期起申請獎助。

二、高中、高職組及大專組(不含研究所):

(一)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

(二)操行成績(德育或綜合表現)八十分以上或未有曠課或記過之紀錄。

 

獎學金額每學期每名:高中、高職組:新臺幣三千元。(二十名)

校內收件期限:103年10月3日

需檢附文件:

一、申請書一份(如附表),並由學校核章。

二、原肄業學校前學期成績證明書。

三、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低收入戶者,應檢附低收入戶證明書。

社團法人台北市艾馨公益慈善會103年度身心障礙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北市艾馨公益慈善會

甄選名額及獎助金額:
高中組100名每名三千元(限台北市)

甄選標準:
由評審委員會決定。原則上成績應60分以上,操行應70分以上同分者以清寒為優先,都是清寒者以較重障礙度為優先。

申請所需文件:
1.
台北市艾馨公益慈善會個資蒐集告知同意函 

2.報名申請書

3.成績單

4.公所發給的清寒證明及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校內收件期限:103926

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心臟病童獎學金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

 

申請資格:

1.須於本基金會合約醫院接受外科手術或內科心導管治療的學生。

2.前學年,操行及學業成績優良,無任何學科不及格。

    (請詳見官網http://www.ccft.org.tw/)

所需文件:

1.檢核表

2.心臟病童獎學金申請表

3.醫師診斷證明書正本(或曾獲95~102年度獎學金者免附)

4.學校正式成績單正本

5.身分證或健保IC卡正本

6.作文

備齊所需文件於9月30日截止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台北市青島西路11號4樓之4

 

獎學金金額:高中(含高職、五專前三年):每名每學年各頒新臺幣肆仟元整。

 

103學年《廣達創藝DNA獎學金》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廣達文教基金會。
校內收件截止日:103年8月4日前申請截止

申請所需文件:
   1.申請表乙份,請至廣達文教基金會網站下載申請表,填寫完畢後印連同申請資料寄出,部份欄位須進行親簽。http://www.quanta-edu.org
   2.檢附文件
    (1) 經濟相關證明:
     可視情況選擇以下其中一項之證明,証明核發單位層級越高者優先錄取
     A.鄉、鎮、市公所以上政府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卡影本乙份。
     B.國稅局完稅資料正本乙份,證明為低收入戶或近貧。
     C.特殊情況,無法提供上述兩項證明之ㄧ,可提供鄰里長開立之證明或校方教
    師證明並附加簡述情況。
    (2) 最近一學期之成績單影印本乙份。
    (3) 學生之戶口名簿影本乙份或戶籍謄本乙份。
    (4) 學生近照一張
    (5) 學生作品:
     A.評核標準旨在鼓勵學童自發表達創意巧思為主,技巧其次。
     B.作品主題請提供清楚呈現作品的照片與簡易說明(100字以內)、作品實際尺寸、影片請提供影片網站連結.(立體作品需三種以上不同角度圖片)。
    (6) 學校帳戶存摺影印本
※以上請以A4紙張為之,如未達申請資格、資料文件不符、不齊全或無法辨識者,恕不受理且不另行通知。此外,基金會保留申請核准之權利,所有申請文件將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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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務處 - 進校(校外) | 2014-07-24 22:21:23

~103年土地銀行優秀清寒獎學金
申請人數:2名
申請金額:每人1000元
申請條件:智育:80分,成績優異.無警告以上處分.家境清寒者(導師證明即可)
因申請人數有限各科可選出1名參加遴選
~請將申請表及成績單於8月5日(二)前繳回校務處註冊組

103學年《廣達創藝DNA獎學金》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廣達文教基金會。
校內收件截止日:103年8月4日前申請截止

申請所需文件:
   1.申請表乙份,請至廣達文教基金會網站下載申請表,填寫完畢後印連同申請資料寄出,部份欄位須進行親簽。http://www.quanta-edu.org
   2.檢附文件
    (1) 經濟相關證明:
     可視情況選擇以下其中一項之證明,証明核發單位層級越高者優先錄取
     A.鄉、鎮、市公所以上政府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卡影本乙份。
     B.國稅局完稅資料正本乙份,證明為低收入戶或近貧。
     C.特殊情況,無法提供上述兩項證明之ㄧ,可提供鄰里長開立之證明或校方教
    師證明並附加簡述情況。
    (2) 最近一學期之成績單影印本乙份。
    (3) 學生之戶口名簿影本乙份或戶籍謄本乙份。
    (4) 學生近照一張
    (5) 學生作品:
     A.評核標準旨在鼓勵學童自發表達創意巧思為主,技巧其次。
     B.作品主題請提供清楚呈現作品的照片與簡易說明(100字以內)、作品實際尺寸、影片請提供影片網站連結.(立體作品需三種以上不同角度圖片)。
    (6) 學校帳戶存摺影印本
※以上請以A4紙張為之,如未達申請資格、資料文件不符、不齊全或無法辨識者,恕不受理且不另行通知。此外,基金會保留申請核准之權利,所有申請文件將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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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 日校(校外) | 2014-07-24 17:21:36

~103年土地銀行優秀清寒獎學金
申請人數:6名
申請金額:每人1000元
申請條件:智育:80分,成績優異.無警告以上處分.家境清寒者(導師證明即可)
因申請人數有限各科可選出1名參加遴選
~請將申請表及成績單於8月5日(二)前繳回教務處註冊組

~~~自即日起至8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超過時間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頒發對象:
具原住民身份的高中、職、大學(專)、研究所等學生。
~~申請資格:
1.具原住民身份。
2.就讀學校或戶籍地在台灣暨離島地區縣、市高中職以上。
3.操行成績(高中職生為德行評量或德行成績)80分及學期總平均成績在60分以上。
~~評分標準:
1.操行成績80分(高中職生為德行評量或德行成績)及學期總平均成績在60分以上或特殊才藝名列前茅者(佔總分數結構比的60%)。
2.參與公益活動、文化活動、返鄉回饋服務(佔總分數結構比的30%)。
3.特殊貢獻(含自傳,佔總分數結構比的10%)。
~~獎學金之名額與金額:
1.高中(職)生獎學金每人4000元,共計十名。
~~申請文件:
1.申請表一份(照片務必貼上,否則不予受理)。
2.自傳一份,電腦製作或親筆書寫都可(請盡量以電腦打字方式),表格請依照制定格式填寫(需500字上)。
3.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4.辦妥102學年度下學期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必須蓋有註冊章。
5.102學年度上學期正式成績單一份(含操行成績,高中職生為德行評量或德行成績,必須蓋學校證明印鑑)。
6.如有特殊才藝者,請附上比賽得獎證明影本。
7.如有參與公益活動、文化活動、返鄉回饋服務者,請附上證明文件影本。
※上述1至5項敘述如有缺少任何一項資料即算不符合資格,不予受理。
※自傳部份請依照申請表最後一張格式填寫,其他格式用紙一律不予受理。
※不接受任何補件,請確認該繳交之文件是否備齊。

~申請手續:
1.申請表格請至社團法人台灣原住民族產業經濟發展協會
  「http://www.3i.org.tw/modules/piCal/」網站首頁下載申請表。
2.申請文件請寄「22061新北巿板橋區四川路二段130巷57號4樓 社團法人台灣原住民族產業經濟發展協會」,信封上請註明「申請張其純先生獎學金」、申請類別(高中或大專生以上)、申請人數、寄件日期。
3.所有申請者之申請文件均不退件。
4.聯絡人及電話:湯賢慧 小姐 0919535446/02-2351-7709,洽詢專線:0919535446,0939652645
  協會信箱:npo.3iorg@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