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
※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
※獎勵對象:
為獎勵優秀之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及一般優秀學生奮學向上,特訂定獎學金發給辦法,並以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身分之學生為優先,各組錄取30名後,餘20名分配予一般優秀學生。本獎學金核定名額每學期高中(職)50名,每名3000元。
※申請資格:
- 設籍本縣,並在國內大學、獨立院校、專科學校及高中(職)校之學生(不含夜校、補校、研究所、實習生、在職進修、空中大學)。
- 學業平均成績八十分以上及操性成績八十分以上(學業平均成績及操性成績為等第 者,需檢附學校成績等第與分數換算對照(應)表,如無操行量化成績者,需檢附無申誡(警告)以上懲處之成績證明書正本以資證明)。
- 高中(職)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起始可申請,畢業當學期成績亦不得申請。
※申請方式:
- 本獎學金僅開放網路申請(每年 3月1日至 3月31日下午五點止。以其他方式申請者,不予受理)。至本府教育資訊網(http://www.ilc.edu.tw/)--全文檢索輸入獎學金申請(首頁右側)或至http://rff.ilc.edu.tw/prise/ 網址登錄申請。
- 開放予符合資格者自由登錄(惟請據實登錄如有不實將取消資格,並通知學校),申請日期截止即關閉登入系統。
- 請將下列附件(1) (2) (3)於網路申請時,一併以彩色整頁掃瞄(或照相)存成JPG檔(需能清楚辦識)上傳至網路申請附檔中(如有造假需負法律責任),請確認你的e-mail帳號有效,並記牢帳號與密碼。
- (1)戶口名簿(含地址頁)或戶籍謄本 (須為宜蘭縣籍學生) 。
- (2)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如無操行量化成績者,需檢附無申誡(警告)以上懲處之成績證明書正本以資證明)
- (3)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視同無效)或殘障手冊〈學生本人〉,申請一般生組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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