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
※主辦單位: 南投縣政府。
※申請條件:
1.凡設籍南投縣、肄業於公私立大專院校及中等學校之優秀學生,符合下列規定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2.高中(職)學校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操性成績八十分以上,體育成績在七十五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
※獎學金金額及名額如下:
高中(職)學生:五十名(含五年制專科一至三年級學生)。前項各款學生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始可憑上學期成績申請獎學金。
高中(職)學生:新臺幣二千元。
原住民籍中等學校學生:新臺幣二千元。
※申請所需資料:
1.申請書
2.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3.成績單及學生證影印本
4.其為低收入戶學生者,並須檢附鄉(鎮、市)公所出具之證明
5.如為身心障礙者(含父母或申請學生),須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印本。
校內收件期限:103年10月23日前(請同學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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