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收件截止日:103年3月26日(三)

凡設籍南投縣

 一、大專高中(職)學校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操性成績八十分以上,
          體育成績在七十五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

二、高中(職)學生:五十名(含五年制專科一至三年級學生)。

三、高中(職)學生:新臺幣二千元。
四、本獎學金每學期發給一次,第一學期自十月一日起至十月三十一日止;第二學期自三月

       一日起至三月三十一日止,由就讀學校初審合格後,造冊送本府彙辦。
五、各學校推荐優秀學生申請獎學金,須附繳申請書、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成

      績單及學生證影印本;其為低收入戶學生者,並須檢附鄉(鎮、市)公所出具之證明;

      如為身心障礙者(含父母或申請學生),須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印本。

人氣303

較新文章03-11 新竹縣申請清寒優秀...
03-11 澎湖縣102學年度第2...較舊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