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申請截止至104/10/5日(一)止)

一、宗旨:
    為獎勵在學的癲癇朋友,能不畏懼疾病的困擾,努力完成學業,特設此項獎、助學金。

二、獎學金申請對象:
目前就讀國小、國中、高中/職、五專、大學或研究所且持續治療中之癲癇朋友(不含進修、推廣教育之學生) 。

三、助學金申請對象:
就讀於小學且家境清寒之癲癇朋友。

四、獎、助學金名額暨金額:
   1. 獎學金對象共50名,以下為各組別名額與獎金
(1)    國小組15名,每名新台幣貳仟元。
(2)    中學組(含國中、高中/職)30名,每名新台幣叁仟元。
(3)    大學以上5名,每名新台幣伍仟元。
   2. 助學金對象共6名,每名新台幣伍仟元(僅限就讀國小學生申請)。

五、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信東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六、申請資格:
1.    申請者需附103學年度全年學業成績單;申請獎學金者學業平均須達70分以上。
2.    申請助學金者應檢具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低收入戶證明(非里長所出具之清寒證明)。小學生若兩者皆符合,僅能擇一申請。
3.    未領有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
4.    新生申請者:
(1)    國中新生請檢附小學六年級全學年成績單。
(2)    高中/職、五專新生請檢附國中三年級全學年成績單。
(3)    大學/大專新生請檢附高中/職三年級全學年成績單。
(4)    研究所新生請檢附大學最後一學年成績單。
5.    曾連續兩屆得獎之大專學生,恕不再受理。請將機會讓給其他申請者。
6.    獎、助學金受獎同學須親自出席105年1月23日之會員大會(或由受委託人代表出席)接受公開表揚;受獎人(或受委託人)未能出席會員大會者視同放棄,本會將不再予以補發,唯領獎受委託人以受託二人為限。
7.    本會補助受獎同學車馬費(台北市、新北市除外,其他縣市以自強號來回票計算)。國中以下得獎者補助1名陪同者車馬費,受委託者恕不補助。

七、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104年10月5日止,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再收件。
資料備妥後,請寄至「10549台北市敦化北路155 巷66弄41號地下室 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 收」。

八、申請資料:
以下資料,除第9項外缺一不可,不再另行通知補件。
1、獎、助學金申請表:請班導師務必填寫推薦內容,並且簽名。(表格1)
2、在學證明書:註冊後之學生證影本亦可。
3、成績單:包括學業成績(若用影本,應加蓋教務處印章)。
4、自我記錄的癲癇日誌:自行記錄的日誌內容可包括發作日期、發作型態、發作次數、服藥狀況、腦波檢查結果或藥物血中濃度數據等資料。(請勿影印醫院病歷資料。)
5、醫師證明表:非診斷證明書!若無法提出證明,不予受理。(表格2)
7、申請學生自傳表(特教班的學生可由法定代理人或導師代筆)。(表格3)
8、申請表最下方的申請人必須由學生本人或法定代理人代簽。
9、申請時請檢附各地方病友團體推薦函,或參加地方社團活動證明(可加分)。

九、評審辦法:審查時間須2~3個月,經審核通過者由本會個別通知,並於本會網站http://www.epilepsyorg.org.tw/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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