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收件截止日即日起至25日止,請符合資格同學於時間內將相關申請資料繳交至註冊組
~(一)清寒獎學金:凡設籍屏東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及本縣高中(職)學校肄業之清寒學生〈不含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及在職專班、研究所碩博士三年級以上,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者:
1、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但不含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
2、家庭突然遭遇變故或其他情形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
(二)優秀學生獎學金:
1、優秀學生留縣升學獎學金:指本縣高中(職)學校學生,成績優異自願留縣升學或前一學期成績優異,榮獲該校第一名並經學校推薦者。
2、特殊才藝獎學金:指國高中學生,參加由教育部辦理或教育部核准辦理之全國性競賽,個人成績榮獲獎項前三名(體育項目由其他專案經費辦理獎勵除外),並經學校推薦者。
其他相關獎、助學金規定請詳閱補助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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