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收件截止日:即日起至4月8日止,符合申請資格同學,請填妥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資料
時間內至註冊組辦理。
一、獎學金頒發對象:現就讀國內各公立大專校院學生。
二、獎學金頒發對象:
1.獎勵對象:警政署編制內現職員工子女。
2.獎助對象:因公殉職、死亡之編制內現職員工子女。
三、申請標準:
1.獎勵部分:學業成績80分以上,每科均需及格。
2.獎助部分:學業成績60分以上,每科均需及格。
四、獎勵獎學金名額及金額:
高中組: 每學期31名,每名獎學金伍仟元整。
高職組: 每學期24名,每名獎學金伍仟元整。
獎助獎學金名額及金額:
高中職組: 每學期各5名,每名獎學金伍仟元整。
五、申請方式:由學校推薦。
六、應檢附資料:
1.103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影本。
2.家長警政單位在職證明。
3.全戶戶籍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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