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漁業經濟發展協會漁村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
主辦單位: 台灣漁業經濟發展協會
申請對象:凡居住漁村,且父母中有一位具有漁會會員資格之就讀國內公私立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原住民學生(其操行成績80分以上,學業成績75分以上) 。
每學年獎學金發放名額及金額如下:
(一)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組:1名(高中、高職、五專),10,000元。
(二)為嘉惠更多學子,申請人於102年度已得獎者,本(103)年度將無法領取本獎項。
申請文件:
(一)申請表1份(格式如附,可向本協會索取,或至http://www.tfeda.org.tw下載)。
(二)前學年成績單。
(三)足資證明具原住民身份註記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四)父、母中有1人具漁會會員資格之證明乙份。
(五)自傳(600字) 乙份。
(六)曾參與漁村社區服務或獲得優良事績之相關證明資料(本項為加分項目,請儘量提供)。
申請方式:申請人請於即日起至103年11月30止,期間內向本協會提出申請,逾期送達或文件不齊者,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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