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中華康氏宗親會教育獎助學金獎助辦法
主辦單位: 台灣中華康氏宗親會
申請資格與條件
(一)優秀獎學金:
1.本會會員及其直系親屬(子女)得申請之。(限已繳交常年會費達六個月之會員)
2.學年成績(含上、下學期)達85分以上(甲等以上)且每科(領域)均及格,操行達甲等以上者。(大專、研究所無操行成績者得免送,惟應提出學校之相關規定或加註說明)
高中職組獎學金:每學年十名,每名獎學金伍仟元,頒發獎狀乙幀。
(二)清寒奬助學金
1.凡康氏宗親直系親屬(子女)得申請之(不限會員,但以會員為優先)
2.持有戶籍地社會局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卡)或家庭突遭變故,急需協助,並持有社會局證明者。
檢附學業成績單及操行成績單或證明文件
高中職組獎學金:每學年10名,每名奬助捌仟元。
以上清寒學生如情況特殊,確急需協助者,經實際審查後得斟酌情形調整之。
(三)特殊才藝傑出獎勵金
1.凡符合才藝傑出表現或特殊傑出成就之康氏宗親及直系親屬(子女)均得申請之(不限會員,但以會員為優先)。
2.檢附得獎或特殊傑出成就相關證明文件。
3.申請特殊傑出成就者應檢附康氏宗親推薦書。
獎學金:
1.國際性正式比賽:金牌奬叄萬元、銀牌獎貳萬元、銅牌奬壹萬元,並各
頒奬狀乙幀。
2.國內政府主辦全國性比賽:第一名(特優)壹萬元、第二名(優等)捌
仟元、第三名伍仟元,並各頒獎狀乙幀。
以上比賽項目性質相同者,以擇一項最優項目獎勵之。
特殊傑出成就者,需由宗親推薦,經審查會依傑出及影響程度,個案頒發獎金,並頒發獎狀乙幀。
申請日期及手續
- 每年自十月一日至十月十五日止向本會申請,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 報名地點:台北市基隆路2段131-25號1樓(仁康醫院)
(二)檢附文件
申請優秀奬學金及清寒獎助金者:
(1)奬學金或獎助學金申請書乙份。
(2)全户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3)成績單及操行證明文件。
(4)在學證明(學生證)影本,或應屆畢業證書影本。
(5)自傳乙份。
(6)證件照片乙張。
(7)申請清寒奬助金者需附淸寒相關證明文件。
申請特殊才藝傑出獎及特殊傑出成就奬者:
(1)傑出奬金申請書乙份。
(2)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3)自傳乙份。
(4)證件照片乙張。
(5)特殊才藝傑出或特殊傑出成就得獎證明文件。
(6)申請特殊傑出成就奬者,應檢附康氏宗親推薦書。
詳細資料請見http://www.kang.org.tw/about/%E7%8D%8E%E5%AD%B8%E9%87%91%E5%88%B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