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受件截止日:103年3月26日(三)
一、凡設籍嘉義市6個月以上,現就讀國內經政府立案公私立高中
(職)、大專院校之非低收入戶學生~符合上述條件,
二、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須達平均70分以上,德行成績甲等或80分以上;無德行成績等第
或評定分數者,其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不得有累計小過二次以上之處分;因休學辦理復
學之學生,以休學前一學期在校成績申請之。
三、學生之父母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總額須未超過114萬元。學生之父母均已死亡、失蹤
者,以同住祖父母所得總額核計。
四、公立高中職補助5000元,私立高中職補助1萬元,公立大專補助2萬元,私立大專補
助3萬元。
四、繳交文件:
1.申請表 (請向嘉義市政府民政處索取或由本府網站民政處宗教禮俗科表單下載區自行下載)
2.最近一學期成績單正本(需列明各科成績,如休學復學者則採
休學前之成績證明)
3.在學證明文件(以A4紙張影印蓋有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或
註冊收費單據或在學證明)
4. 自傳(以A4紙張繕打五百字內,內容以敘述家境為主)
申請期間:自103年2月26日起至3月28日止,受理學生申
請(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若有缺件亦請於3月28日截止前送至嘉義市政府民政處宗教禮俗科(嘉義市中山路199號3F)。
請依繳交文件順序排列,並於左上角以迴紋針裝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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