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收件截止日:103年4月14日(一)
申請資格:凡設籍新北市滿6個月以上
本獎學金申請時,1年級採計前1學期成績;其他年級採計前1學年成績(例如:2年級生採計1年級上下學期成績),並應同時符合下列標準:
1、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在80分及體育成績70分以上(身心障礙學生體育成績60分以上)。
前1學期(1年級)或前1學年(其他年級)有記過以上處分者,不得申請。
申請文件及注意事項:
(一)1年級生採計前1學期(1上)之成績單;其他年級採計前1學年之成績單(例如:2年級生採計1年級上下學期成績)為證明。
(二)專科學校改制為大學院校,原舊制之學生填寫申請表,應註明原屬2年制、3年制或5年制專科學校,以利審核。
(三)郵局存摺封面影本(申請人個人存摺,提供同戶籍直系親屬者亦可)。
(四)低收入戶證明及學生本人之身障手冊(無則免附)。
(五)本獎學金各項申請文件、填寫資料、證明、核章等不全者,皆視同資格不符處理。經審查後不論錄取與否概不退件,亦不得要求補件,申請人不得提出異議,請轉知申請人特別注意。
四、申請方式(自102年4月1日開放線上註冊申請):
線上申請:本府教育局網站首頁(http://www.ntpc.edu.tw)/網站連結/高中以上學生獎學金申請網。
板橋國中教務處陳小姐,電話(02)29668280分機2203或本府教育局中等教育科陳先生,電話(02)29603456分機2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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