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收截止日:103年3月26日(三)
一、 宜蘭縣政府為獎勵優秀之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及一般優秀學生奮學向上,特訂定獎學金發給辦法,並以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身分之學生為優先,各組錄取30名後,餘20名分配予一般優秀學生。
申請資格:
(一) 設籍本縣,並在國內大學、獨立院校、專科學校及高中(職)校之學生(不含夜
校、補校、研究所、實習生、在職進修、空中大學、醫學院及師範校院已享受全
額公費待遇之學生)。
(二) 學業平均成績八十分以上及操性成績八十分以上(學業平均成績及操性成績為等
第者,需檢附學校成績等第與分數換算對照(應)表,如無操行量化成績者,需檢
附無申誡(警告)以上懲處之成績證明書正本以資證明)。
(三) 高中(職)、五專、大學〈含二專、二技、四技〉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起始可申
請,畢業當學期成績亦不得申請。
(四)專科學校五專制,一、二、三年級學生屬高中組,四、五年級學生屬大專組。
開放網路申請日期(逾期恕不受理):
(一) 第一次(以第一學期成績申請):每年 3月1日至 3月31日下午五點止。
(二) 第二次(以第二學期成績申請):每年 8月15日至 9月14日下午五點止。
申請方式:
(一) 本獎學金僅開放網路申請(以其他方式申請者,不予受理)。
1. 至本府教育資訊網(http://www.ilc.edu.tw/)--全文檢索輸入獎學金申請(首頁右側)或至http://rff.ilc.edu.tw/prise/ 網址登錄申請。
2. 開放予符合資格者自由登錄(惟請據實登錄如有不實將取消資格,並通知學校),申請日期截止即關閉登入系統。